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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辉著作

党的“十九大”为中国律师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

发布:邢辉学术网 浏览:111次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在“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的时代背景下,党中央提出通过坚持厉行法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将在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中国律师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必将迎来大变革、大发展、大作为的新的发展机遇,笔者认为,中国律师新的发展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律师的执业环境将越来越好

毋庸置疑,我国律师的执业环境虽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在大方向和大环境方面还是不错的,整体上是往好的方面发展的。特别是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依法行政的氛围、司法公正的环境以及公民的法治意识等方面都得到很大改观,各级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对律师的认识、重视和尊重程度亦明显提升,律师的执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此次,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必将会对中国的法治进程和法治环境的改善起到不可估量的推进作用,我国律师的执业环境也必将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一个宽松、透明、公正的执业环境将逐步有序形成。

二、律师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人类法治实践一再证明,“无律师,不法治”。没有律师的参与,法治将无法运行;没有律师的介入,法治的天平必将倾斜。新中国律师制度从1979年恢复至今,我国律师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律师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护驾经济发展、保障基本人权、实现公平正义的一支重要力量。

此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无疑为我国律师业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舞台。我国律师可以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在民主政治、经济活动、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

三、律师的社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如前所述,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十分重要,不可或缺。国家和社会对律师的重视和依赖程度只会逐步提高,律师在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也必将逐步扩大。随着“公权力”的合理受限、“私权利”的依法扩张以及法治中国的进程加快,我国律师的社会地位也必将进一步提升。

此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并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我国律师只要在法治的轨道上“顺势而为”,把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通过参政议政和服务社会等途径充分释放和发挥出来,在新时代作出新作为,必将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可,也必将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

四、律师的业务将更加广泛深入

我国律师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办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业务,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从我国《律师法》第2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律师的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服务对象亦涵盖了市场经济的各类主体。但就目前阶段而言,囿于我国法治建设的时间不长、市场经济欠发达和各类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不强等客观因素,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尚未得到充分的培育和发展,很多法律许可的业务,律师尚未介入提供服务,更谈不上服务的深度了。一定程度上讲,我国律师的业务“广度有余”,而“深度不足”。

此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及“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等要求,由此可知,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对法律的需求将体现出全方面、多层次和多角度的特征,这其中既有刚性的法律需求,又存在巨大的隐形法律需求。立足新时代的法律服务需求,我国律师既可以在服务的广度上不断拓展,又可以在服务的深度上深耕细作。

五、律师的权益保障将更加有力

没有保障,就没有权益。法治的精髓就是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律师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一员,在各种社会活动中的权益特别是执业权益理应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从某种程度上讲,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护法治。不可否认,时至今日,律师的执业权益不被尊重甚至被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就律师权益保障而言,在“老三难”尚未根治的情况下,又出现了“新三难”问题。可以说,律师的权益保障和救济一直是困扰我国律师业发展的一个现实障碍。但随着《刑诉法》、《律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等法律、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深入贯彻实施,律师执业权益保障问题将逐步得以落实解决。

此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这必然要求各级组织和司法机关必须重视法治原则,树立平等观念,“有权不得任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履职。在法治建设呈现出新理念、新起点和新气象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律师作为法治建设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履职过程中的各种权益,理应也必将受到政策和法律的有力保护和保障,这本身也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