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辉主任被聘为常州市关工委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
2020年4月20日下午,常州市关工委召开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成立大会。会议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动员各方力量更好地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引导他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赵忠和常务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薛焕炳副主任宣读了市关工委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名单。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关工委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团长刘永在会上讲话。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关工委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副团长李巧凤在主席台就座。会议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市关工委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秘书长潘曙光主持。
赵忠和常务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宣讲团全体成员要提高认识。要贯彻领导要求,认真学习好贯彻好省委副书记任振鹤3月26日在全省关工委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关工委主任方国强4月10日在全市关工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要了解关工委的工作特点(关工委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广泛的群众性、突出的志愿性);要突出“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他强调三点要求:法德结合,思想引领到位;正反兼顾,行为导向正确;分寸恰当,照顾未成年人心理特点。他明确了几点友情提醒:菜单选课,统一安排;自行到会,注意安全;适应听众,及时调整;现场情况,及时反馈;志愿服务,以奖代补。
会上,宣讲团各位成员各抒己见,畅谈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潘曙光秘书长代表大家表态,通过这次会议,提高认识,不辱使命;苦练内功,提高本领;遵守纪律,立好形象。
圣典(常州)所邢辉主任被聘为宣讲团成员,并设计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题讲座》的主题课件——关心、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关爱青少年成长的一个重要途径。目前,青少年犯罪在我国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是犯罪学研究中及现实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已满14岁至25周岁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法律、依法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由于青少年心智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和诱惑,从而实施不法行为。本次讲座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同学们能掌握基本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律意识,做一名知法明理的好学生。
邢辉主任表示,被聘为宣讲团成员,是一份光荣的使命,有一份需要担当、需要付出的职责,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是个永恒的主题,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更应当在组织的引导下,积极投入到这份事业中,为社会未来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